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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申报范围 新化学物质申报办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3-02-02 91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在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前,通过申报收集的数据信息、识别危害和评估风险,严格市场准人并分类管理,从源头防范环境和健康风险。


  我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制度2003年开始实施,当时的管理方式主要以危害评估为主。


  2010年,环境保护部修订发布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从危害管理转变为风险评价;是一项识别和评估新生产上市化学物质有毒有害性质和环境健康风险的综合管理制度,也是一项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管理目标和措施手段等方便鱼国际化学品源头预防管理和风险准入管理要求基本一致。


  风险评估是实施风险分类管理的科学手段,通过对物质危害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进而完成风险评估,基于风险评估结论作为管理决策是当前国际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通行做法。


  新化学物质申报范围


  新化学物质申报范围主要是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新化学物质,包括:


  1)用于生产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的原料或者中间体;


  2)表面活性剂、增塑剂、防腐剂、分散剂、阻燃剂等具有特定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制品中所含的新化学物质;


  3)聚合物;


  4)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



  新化学物质申报办理机构


  中科检测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对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即IECSC)的化学物质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协助企业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开展新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进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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