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主体沉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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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沉降观测 观测背景

沉降是由于建筑地基受损而引起的结构问题。 当建筑下方或附近的地面开始移动时,会导致地面上方的建筑物移动。 因此,这可能导致裂缝、门窗卡住和地板倾斜。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它会导致房屋明显向一侧倾斜。

建筑主体沉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建筑物本身的设计、土壤的性质、建筑的地基处理等。

中科检测提供专业的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服务,根据建筑主体施工工程设计要求和建设工程及工程环境特点,对工程结构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 观测依据

JGJ 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T 12897-2006  国家一、 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JGJ/T 185-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 观测周期

1)待基础起至±0.00 并且达到埋设观测点条件时进行观测点埋设, 待观测点稳固后进行第 1 次观测。

2)之后荷载每增加 3 层观测 1 次。

3)封顶后至竣工验收期间预计每月观测1 次。

4)如遇强降雨、基础四周大面积积水、荷载突然增加等情况,请现场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我方增加观测次数。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 观测方法

1、沉降观测的五定: 

所谓“五定” , 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 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 点位要稳定; 所用仪器、 设备要稳定; 观测人员要稳定; 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 观测路线、 镜位、 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 保证各次观测均沿同一路线。

3、 首次观测时为地下室施工完成, 首层完工后观测第二次, 然后每施工 1 层就复测一次, 直至竣工。

4、 竣工后第一年每三个月测一次, 第二年每半年观测一次, 以后一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

5、 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 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 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 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 另外, 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 应为 附 合水准路线。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 观测报告

全部观测结束后提交技术总结报告, 包括:

1、 变形分析报告。

2、 水准基准点及沉降观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3、 沉降量统计表。

4、 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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