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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机构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认定方法
发布时间:2023-01-11 487

  现在对进出口危险品的监管已经非常严格了,在进出口清关过程中,比如一些涂料,混合物等有可能会要求企业去做进出口化工品的危险品鉴定或者非危险品鉴定(危险特性分类鉴定),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机构有哪些?危险化学品认定方法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及标志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①易燃气体;


  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


  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


  (1)低闪点液体闪点<-18℃;


  (2)中闪点液体-17℃s闪点<23℃;


  (3)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机构


  中科检测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国科控股)旗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实验室认可(CNAS),可以出具中英文版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报告。


  中科检测常年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供应厂合作,提供危险化学品鉴定检测服务,通过了MSDS检测的资质认可,可编制各国语言的MSDS报告;同时具备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可,可出具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危险化学品认定方法


  一种物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对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以及由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其它危险化学品名录来判断。


  对于未列入上述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如果确实具有危险性,则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进行技术鉴定,最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等部门确定。


  中科检测具备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资质能力,可以出具中英文鉴定报告,具体鉴定流程及费用可以咨询中科检测工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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