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使用、产生以及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的方案。再进一步选定技术可行、经济核算以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有哪些?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程序
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首先由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一类企业(双超)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并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及能证明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合同期限的材料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在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完成。
第二类重点企业每隔五年至少应实施一次审核。
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应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进行评审验收。
虽然清洁生产审核不是所有企业都需实施,但有三类企业是强制进行,我们将其简称为“两超两有高能耗”企业。
“两超”企业是指污染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两有”企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高能耗”企业是指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能耗的企业。
对于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政府应多鼓励,以促进企业完成工作的积极性。对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政府要引导、服务、监督、督促,以保证企业高质量完成清洁生产工作。
而企业的长久发展,其实也与清洁生产工作息息相关。未来工业发展趋势必然是往集约型经济方向发展。能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但能配合国家政策计划,还能在持续发展道路先行一步,为稳步前行打下基础。
中科检测具备齐全相关资质,能帮助企业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确保完成验收,让企业在绿色环保的生产道路越走越远。